三月一日出台的《厦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》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: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,应减速行驶,遇行人通过,应停车让行。行人、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理规定造成事故而机动车无过错的,机动车不负交通事故责任,只依法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。
[值班总编推荐] “养老”变“享老”,拓展经济新蓝海
[值班总编推荐] 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吉尔吉斯斯坦 ...
[值班总编推荐] 为“一国两制”行稳致远提供法治保障
刘巽达:从“濮存昕眼中的上海文艺”说起
【详细】
《多啦A梦:大雄的绘画奇遇记》:在奇幻冒险中回归生活本真
让理论传播向“新”而行
动态海报:一架“无人机”飞出低空新天地
手机光明网
光明网版权所有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